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23-2025年)》《数字青岛2025年行动方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区全域数字化转型,制定本行动方案。
围绕“活力创新的数字经济、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智能融合的数字设施”的数字即墨建设目标,打造数字经济、政务服务、社会民生、基础设施提质工程,通过聚焦产业创新、政府协同、民生普惠、设施融合等方向,系统化推进各领域数字化提质升级,助力数字即墨高质量发展。
1.数字经济。按照市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措施要求,推动区域数字产业统筹发展,探索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分类标准,争取建立分类施策联动机制。参照青岛市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分析指标体系,开展数字经济指标持续性监管。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力争全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产业体系布局。聚焦市“10+1”重点产业方向,推进数字化转型,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工业大模型推广应用,深化企业合作。持续发力海洋人工智能,服务崂山实验室完善“瀚海星云”科学智能底座,提升“问海”等应用场景大模型,加快建设基于国产超算的人工智能平台。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推动智能家电产业增产扩能。加快深海开发产业突破发展,全力配合国家深海“三大平台”开工建设,加快中国计量院国家碳计量实验室、海上综合试验场等创新平台进度,抢占海洋科技创新制高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
3.产业集群培育。依托蓝谷海洋科创资源集聚优势,深度参与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聚力打造海洋科学城,加快打造全国领先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科技创新园等创建数字经济示范园区,拓展数字产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科技创新园)
4.创新主体培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成长性,促进全区软件和信息企业发展壮大。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聚力建设科技强区,支持相关企业创建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力争新培育专精特新、瞪羚雏鹰、“小巨人”企业6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家。(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
5.工业数字化转型。落实“工赋青岛·智造强市”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实施“智改数转网联”升级。加快培育“晨星工厂”。组织企业新发布工业赋能场景100个以上。扎实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培育细分行业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力争累计完成40家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改造。(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建设1个以上数字化应用场景。围绕绿色增粮、设施农业、现代畜牧业等重点领域,加快打造“数智农田”“智慧植物工厂”“智慧牧场”等新场景,实施好全省县域数字农业发展试点项目和国家数字农业应用基地项目建设,新创市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2处以上,力争全区市级以上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累计达29个。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61.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数据高质量供给。完善一体化数据底座支撑能力,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监督检查,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质量,推动公共数据由汇聚优势向供给优势转变。鼓励企业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放数据。(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
8.数据开发利用。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大数据赋能基层治理力度。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高价值数据资源安全合规开放。深入开展“数据要素×”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数据要素场景应用和供需对接,引导企业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打造一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成果。(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
9.数据产业生态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型企业目录,重点培育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和数据基础设施等领域企业,探索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有关责任单位)
10.政务能力中枢。结合“两重”“两新”、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研究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等支持领域,完善项目设计深度,推进城市云脑迭代升级,夯实数字底座,融合汇聚各类政务信息资源,推进数据标准化治理,逐步推动城市运行“全域协同”,提升城市云脑赋能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
11.一网通办。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成果推广应用,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全面推广开工、水电气暖报装、验收“一件事”和道路挖掘修复“一件事”改革,探索实施施工许可等“无纸化”报建。按照市级部署,探索打造“大模型+政务服务智能助手”场景。(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2.无证明城市。全领域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2个以上社会化“无证明”应用场景,推动“无证明”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建设“城市码”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有关责任单位)
13.智慧机关。加强“山东通”和金宏办公系统管理和应用,围绕机关“人、文、会、事、档”高效协同运转,不断提升公文运转、会议组织、督查调度等机关工作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有关责任单位)
14.智慧决策。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新电子税务局功能,统筹推动办税服务厅和12366一体转型升级。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一件事”“‘青岛优品’品牌服务一件事”推进工作。切实提高审计领域数字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
15.基层治理一体化。推广应用“掌上社区”平台,打通数据闭塞瓶颈,以点带面全面夯实基层治理数据底座,推动数据直达基层。深化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整合网格资源并深化场景应用,不断完善多级联动网格治理架构,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诉求“多门受理、一网统筹、联动处置”,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和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
16.警务运行一体化。推广“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建立数据信息研判、指令平台推送、所队行动反馈的实战应用闭环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7.城市管理一体化。拓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高平台使用效能,争取平台案件办结率、按期办结率达100%。增加视频监控点位、拓展自动识别抓拍领域,扩大城市管理的监测范围和深度,提高对城市问题的自动识别和预警能力。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通过移动端提供问题举报、建议反馈等功能,增强市民的参与度和互动性。(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18.文化服务数字化。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数字化文化新场景,推进虚拟展厅、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升级旅游体验。结合线上线下着力打造“书香即墨·阅读悦美”文化品牌,大力开展数字化阅读活动,打造全民阅读品牌。(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19.新型文化业态。深化手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打造“山东手造·青岛有礼”城市文化品牌。依托即墨古城等载体推动数字文化发展,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0.智慧医疗服务。提高区级龙头医院智慧化能力,优化基层医院智慧化服务。积极参加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力争至少1家通过4级甲等测评。基层医院全部上线基层医生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利用合理用药、病历质控、智能问诊、智能辅诊等功能,提升基层医生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1.智慧出行服务。加快建设“全市一个停车场”统一支付体系,提升停车缴费便捷性、数据准确性和公示规范性。率先推动全区21处国企经营性停车场接入平台,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分阶段覆盖其他经营性停车场,持续优化市民停车体验。(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22.智慧医保服务。大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升级医保智能服务方式,完善医保咨询服务智能体系,拓展“电话即办”“视频即办”业务范围,全面推进医保码激活和服务场景的全流程应用。(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23.智慧民生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便捷性、统一性、规范性工作进程,搭建标准化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实行“退休一件事”联办平台事项动态管理,提高“退休一件事”经办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智慧养老服务。推进“全市一家养老院”工作,完善升级即墨区智慧养老平台,逐步将养老机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纳入平台管理。提升智慧社区养老助餐服务水平,鼓励发展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打造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25.智慧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智能化转型,持续优化即墨区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采集和发布机制,畅通供需双方信息互通渠道,通过平台收集招聘求职信息不少于5000条。加强“零工交流站”功能应用,加快上线技能提升、直播带岗、共享HR等应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推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融通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赋能教育扩优提质。加强教育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组织信息素养提升和人工智能培训活动,力争培养一批数字化教育管理人才,持续提升校园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27.智慧旅游服务。支持引导A级旅游景区、特色街区等进行智慧化转型升级,发展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数字IP内容等产品品牌。配合市级做好“一部手机游青岛”功能优化工作,推动相关文旅企业接入,丰富线上供给能力。加强文旅市场信用监管,推动文旅服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8.数字消费。积极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持续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实施直播电商提升工程,搭建电商直播即墨专区,促进零售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9.数字乡村。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推动2个以上知名品牌开展数字化转型。支持借助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推进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推进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农村生产作业区、农产品直播基地等重点场所网络覆盖深度,推动城乡同网同速。(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0.城市数字更新。深化四星级成长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建立数字化运营平台,推动社区、街区等“数字更新”,创新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数字化场景,鼓励建设餐饮等生活服务数字化特色街区,提升社区智能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区商务局)
31.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进一步集成用好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监测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加强监测网络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方式的运用,积极推进“环境更好、打扰更少”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充分运用数智技术,实现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型,全年非现场执法比例不低于4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2.固废治理数字化。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多层次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力争创建70家“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智能平台数据互通共享。(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3.水生态治理数字化。进一步完善数字河湖等平台功能,加强数字河湖智能管控监测,提高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生态建设与水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34.完善数字基础设施配套。推动5G-A和F5G-A试点部署及应用。新建5G基站600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000个以上。推动海洋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打造海洋领域可信数据空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
35.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加快部署新型算力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建设融入市级“算力一张网”布局,积极推动算力资源互联共享。加快算力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打造算力创新应用,培育终端市场。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奖补资金,推动新型数据中心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
36.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务、海洋、市政等融合基础设施布局。重点推动海洋装备集聚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大型养殖工船迭代升级,加快15万吨级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建设,打造全国深远海养殖试验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海洋发展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7.强化统筹推进。强化数字青岛、数字即墨建设督导,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强化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盘活闲置土地等政策,加强数字经济、数据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用地支持。(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区自然资源局)
38.推广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加强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和企业认识CDO制度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营造有利于企业CDO制度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9.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常态化开展漏洞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网络安全运营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管理的统筹,不断提升风险识别、防护、监测、响应等安全能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区公安分局)
40.强化宣传推广。广泛宣传我区数字化转型经验做法、典型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培树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典型案例、场景,提升智慧城市应用建设实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大数据与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府各单位,各镇街,各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