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一律禁止开展,电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更是被明令禁止。
3月2日,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向渔民宣传禁渔期制度。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提供
记者从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任何时候,电鱼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早已明令禁止,违反者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电鱼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毁灭性捕捞方式,不仅会导致水域里的鱼类大面积受损、丧失繁殖能力甚至死亡,被电过的水域也往往在短期内变成“死水”,电鱼操作不当还极易引起触电等事故。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电鱼行为多在夜间作案的特点,执法部门升级了执法手段。一方面采取“人防+技防”手段,依托“智慧渔政AI视频监控+红外线高清无人机”组成的“渔政天眼”系统,对重点水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现可疑船只,立即指挥就近的执法人员精准出击;另一方面深化“部门联动+跨区域协作”,多部门互通非法捕捞线索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水陆并进,全链条打击(“电鱼—收购—运输—销售”)非法捕捞行为。
近年来,梧州已有多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处理。2025年,有关部门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9艘,查办违规违法案件7件,查获涉案人员12人,移送司法案件3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2023年“‘4·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抓获35人,摧毁电鱼团伙4个,查获渔获物272公斤、电捕工具24套、涉案船20艘,其中27人被检察机关批捕并提起公诉,经审判2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被追究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赔偿费1148万余元。
2025年,执法人员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非法捕捞作案工具。资料图片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提供
2023年“‘4·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的涉案工具。资料图片视频截图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大幅提高了处罚标准,使用电鱼等破坏性方法捕捞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船舶。
除了依法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梧州市也在积极开展增殖放流等工作修复生态环境。2025年,全市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10次,放流鱼苗1000多万尾,有效促进渔业种群资源的恢复。
该负责人介绍,增殖放流是直接增加渔业种群数量、修复生态环境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除了中央专项增殖放流项目,部分放流的鱼苗资金来自非法捕捞案件中违法侵权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他们通过购买鱼苗放生来弥补自己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起到了较好的以案示警效果。金年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