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推动金融系统增强改革思维、用好改革办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此基础上,《意见》从“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和“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五个维度,提出针对性的金融资源配置举措,给予有不同产业特征和发展需求的县域地区以明确的指导。
在我国,县域是维护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载体,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中坚力量。根据最新官方数据,我国县域常住人口占比仍在一半以上,并承接着近六成的高中阶段教育任务;从产业维度看,县域地区不仅持续提供了90%左右的粮食产出,在农产品和标准化工业产品生产方面的贡献度也不断提升。不过,在县域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呈现向好趋势的同时,需要看到,因为有着不同的外部条件并选择了不同的发展路径,我国县域发展分化现象逐步凸显——2024年全国百强县GDP总额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0.12%,平均经济增速超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七普数据显示,我国人口净流入县个数在减少,但吸纳外来人口总量却增加了759.12万人。而更多县域地区则呈现出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对生产要素吸引力不足和对资源调动能力不强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不仅考验着金融部门对本地产业发展现状和潜在趋势下金融需求的洞察力和满足度,如何基于当地社会、行政、经济、金融发展基础进行借力以及推动资源协同与组合,也是深耕一线的金融部门需要思考和实践的课题。换言之,金融需要着眼于不同维度的差异化,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和服务农村改革的能力。
基于不同产业特征和主体经营方式,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调整需要持续跟进。《意见》在较多地方体现了对不同产业发展需求下差异化信贷供给的引导,包括“通过循环授信、无还本续贷等方式,金年会官网支持生猪、肉牛、奶牛、肉羊、水产品等产业稳定发展”“针对农机装备、智慧农业、远洋渔业等领域科技创新企业,建立差异化的授信评估体系”“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产地市场等融资需求,探索开展批量化授信、提升服务效率”,等等。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有意识地通过创新抵质押物、匹配信贷期限与经营周期等方式,让新的产业专属金融产品发挥精准增信和支持主体延链强链的作用。金融机构关注更多细节的微创新和产品服务调整。例如,库存、仓单质押可以为市场主体增信,但这项业务开展是在批量化采购和生产后,所带来的资金流补充不一定发生在主体最需要资金时。如何调整贷款投放的节点和风控方式,让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靶向服务主体资金需求最突出的环节,需要金融机构的微创新。再比如,不同的贷款支付方式会影响市场主体的资金使用便利度,特别是对于上下游合作方较多、资金结算频繁的主体,受托支付方式可能不便于其资金使用。对此,金年会官网金融机构也需要对贷款投放和支付方式进行配套,使贷款服务能在合规、安全和便捷中求得平衡。总而言之,面对不同产业以及不同经营方式的市场主体,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细节不断自我审视,对业务细节和中后台调整,提高产业主体金融需求的满足度。
正是因为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在细节上存在较多差别,农村改革才需要来自不同金融机构的多维度、有序的金融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授信用信管理,综合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真实融资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授信额度,避免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明确用信标准、优化用信流程、提高用信效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意见》所提出的上述内容也是各类金融机构越来越清晰认识到的县域服务法则。以县域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转型发展为例,为提高技术含量或丰富产品线,企业需要在技术改造或设备上增加中长期投入,同时还需要以正常生产经营维持资金净流入。上述两方面往往都需要外部资金支持,前者是大行更擅长支持的领域,后者则需要地方中小银行的精细服务和灵活调整,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金融机构的组织方式和业务逻辑看,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必然有差异化的竞争力——在数字金融服务方面见长、同时在县域缺少服务人员的大行,适合开展基于跨区域产业链、专业市场的批量化服务,并有足够的资本金支持大额、中长期的技术改造、设施投入等发展需求;而地方中小银行则更擅长于借力基层政府、行业协会等参与推动地区治理和产业协同发展。过去一段时间不少县域地区出现的“内卷”问题亟待纠偏,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辖内金融需求探索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关注领域和发力点,让金融服务回归对能力提升的重视,重塑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金融供给生态。
除了金融部门本身做好金融资源配置外,农村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能否被激活也取决于非金融资源的运用方式。记者在不少县域地区看到,地方政府有意识地组合财政、金融和产业资源,不过囿于地方财政紧张、对金融运用能力有限等问题,很难充分发挥不同资源组合运用的效果。近年来,县域金融生态发生一些变化,一方面机构改革后,金融管理职能在重构;另一方面,深耕县域农信社改革也让部分地区农信法人层级提级。在此情况下,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应当重新建构金融服务、管理工作方式,与县域政府、行业协会和产业代表主体等建立沟通渠道,保持对县域金融需求的感知力和对金融服务、资源配置情况的充分指导;农信系统也应通过组织架构、绩效考核、业务重点的调整和明确,保持业务一线的服务能力,避免县域金融服务偏离市场需求和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