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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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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70,505.03元,占净利润30.03%。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86,140,141.26元结转以后年度。该议案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 年,公司紧抓国家海洋经济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以此为指导思想统揽全局。公司坚持积极、稳健、高效拓展新业务,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持续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效益优良、经营风险可控、内控体系完善的高价值上市公司。

  公司全面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经营效益,提升员工幸福感,奋力打响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攻坚战。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保证、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深耕生态海水养殖主业,积极拓展大健康养生产业,坚定不移走绿色循环发展之路,扎实推动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规模化、高效益现代化海洋产业企业。

  1、水产养殖行业作为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随着科技

  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水产养殖正逐步迈向更加绿色、高效的发展道路。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高品质、绿色健康的水产品需求不断增加,这为水产养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其次,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水产养殖行业将更加注重环保、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传统养殖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型。一是科技驱动的智能化养殖。通过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养殖环境的智能监控和精准调控,提高养殖效率和品质。二是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推广循环水养殖系统、生物絮团技术等环保养殖模式,减少养殖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水产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三是产业链整合与品牌建设。通过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协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忠诚度。

  公司着力从人工育苗、围堰养殖开创有机海参全产业链,采用育苗、放养、捕捞、检测、加

  工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运作模式,真正做到全程监控可追溯。为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产业链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区位优势奠定了发展的基础,连续17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荣誉,荣获国家及行业标准八项,超高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2、冷冻食品行业经历了飞速的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消费者对便捷、健康食品需求的增加。随着冷链物流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对食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冷冻食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冷冻食品行业细分领域广泛,主要是速冻调制食品、速冻水产品等。此外,随着国外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素食、海鲜等不同类型的速冻小吃也逐渐增多。国外消费者对冷冻食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不仅要求产品口感好、品质高,还越来越注重健康、营养和便捷性。因此,冷冻食品企业需要不断推出新口味、新种类的产品,增加健康蔬菜食材的比例,以满足国外消费者的健康需求。

  为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发展效能、回报全体股东,公司认真落实《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相关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截止2025年12月底,公司参源育苗厂房已陆续竣工,相关智能配套设施已逐步投入海参育苗车间使用,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育苗产量筑牢了硬件基础。养殖环节中,公司结合海参苗生长习性,积极推广先进养殖新模式,同时加大微生物技术应用力度,着力改善养殖水质,维护海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为有机海参养殖提供全方位保障。市场端,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准调研市场及客户需求,针对性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全力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唐传勤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7,104,7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此次增持充分体现了公司核心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始终坚持回报股东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0,994,304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32,069.2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30.01%,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此次分红切实将公司经营成果与股东共享,践行了“重回报”的专项行动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重要事项等相关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公司在5楼2号会议室顺利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同时,公司通过组织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及公共邮箱咨询、畅通投资者热线、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机构反路演等多种形式,搭建高效沟通桥梁,持续与广大投资者保持积极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海水养殖、食品加工、远洋捕捞、医药保健四大产业协调发展,主要养殖产品海参、海带、其他贝类等;加工业主要产品为速冻调理食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面制品、冷冻调理食品)、水产品(海参、鱼、虾、贝类等制品)、盐渍海参、即食鲜海参、淡干海参、海参原浆、刺参软胶囊、海参口服液、等一系列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功能性海洋食品、海洋保健品和医药品等。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5,130.2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7.23万元,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降低25.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降低31.21%。2025年度鲜海参累计捕捞7,448.36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1.90%,其中:对内转海参加工2,857.16吨,对外销售4,591.20吨。鲜海参年平均对外销售价格92.08元/公斤,比去年同期降低26.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6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9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50万元。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 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之轩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之轩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之轩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40万元,与上一期(2025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不变。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05月07日(星期四) 上午10:00-11: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好当家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或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7日(星期四) 10:00前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入路演直播间提前进行提问,或登录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好当家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5万元/年(含税),发放方式为每年发放一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各位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在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唐传勤、张术森、宋荣超、毕见超、陈鹏宇、孙慧玲、李八方、孙晓东参加了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传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授信额度、授信担保条件和贷款授权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静态余额拟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保证金除外),其中: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静态余额拟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各类融资租赁公司静态余额拟不超过20,000.00万元,各类商业保理公司静态余额拟不超过10,000.00万元,通过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融资静态余额拟不超过50,000.00万元,发行境外公司债券融资静态余额拟不超过1亿美元(考虑到人民币与美元汇率波动因素,本项等值最高额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同时为保证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融资渠道和融资条件的选择性,拟向上述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国内外资本市场申请注册的融资授信额度超过350,000万元,其中: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超过200,000.00万元,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的融资额度超过20,000.00万元,各类商业保理公司申请的融资额度超过10,000.00万元,通过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注册的融资额度50,000.00万元,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发行境外公司债券注册融资额度1亿美元(考虑到人民币与美元汇率波动因素,本项等值最高额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母公司授信担保条件为第三方或控股股东提供的信用担保或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单、保证金等)抵质押、母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单、保证金等)抵质押、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信用担保或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单、保证金等)抵质押。控股子公司授信担保条件为第三方或母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或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单、保证金等)抵质押,且母公司为其提供的信用担保或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单、保证金等)抵质押总授信金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且静态余额拟不超过30,000.00万元、子公司及兄弟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或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单、保证金等)抵质押。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同,授权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除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业务,可依据本议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做详尽信息公告外,其他途径的融资不需再召开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会。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2026-012号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2026-019号公告)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2026-014号公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1,302,734.38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72,348.03元,减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1,230,981.16元,减2024年度股东分配13,032,069.20元,减年度内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89,501,348.62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5,110,646.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70,505.03元,占净利润30.03%。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86,140,141.26元结转以后年度。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2026-015号公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由于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唐传勤、唐骥、宋荣超、毕见超、陈鹏宇、孙晓东、刘淇、王清印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孙晓东、刘淇、王清印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呈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2026-016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2026-018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产能升级、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结合目前境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亿美元(等值外币)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债”),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2、发行规模:本次境外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亿美元(含1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具体发行规模将视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确定,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或登记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境外债相关监管规定及发行地市场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规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及税费:公司全额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担本次境外债本息、税款及其他合理费用;本次境外债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具体利率形式及水平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境外债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用途、项目建设、债务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以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的相关批复载明内容为准。

  8、担保或增信措施: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发行可采取合理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担保、维好、由商业银行出具备用信用证等。

  9、决议有效期:本次境外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境外债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债券种类、币种、发行规模、发行结构、发行市场、适用规则和法律、发行对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内外部增信机制及相关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登记注册、境外债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存续期管理等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或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完成发行工作,并按照相关协议或合同支付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境内外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审核、备案、登记及行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等),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执行、修改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负责办理本次境外债在境外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开户、规则豁免申请等一切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作为上市代理人履行上述职能;

  4、除涉及债券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债券适用法律变更、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境外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境外债发行;

  5、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有关的事务;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符合公司产能升级、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发行计划,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尚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1,302,734.38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72,348.03元,减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1,230,981.16元,减2024年度股东分配13,032,069.20元,减年度内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89,501,348.62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5,110,646.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70,505.03元,占净利润30.03%。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86,140,141.26元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 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杨志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杨志良先生将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志良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杨志良,男,汉族,1982 年 6 月出生,曾任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传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办公室主任兼党建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金年会